公积金贷款已经成为广大购房者的首选。在贷款过程中,部分购房者因利率较高或贷款期限过长,面临较高的还款压力。为此,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贷款转公积金政策,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一种新的贷款方式。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东莞贷款转公积金的相关要求,帮助您轻松实现公积金贷款转贷。
一、东莞贷款转公积金政策概述
1. 政策背景
为满足市民购房需求,减轻贷款压力,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9年正式推出了贷款转公积金政策。该政策允许购房者将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转换为纯公积金贷款。
2. 转换条件
(1)贷款未结清:购房者需持有未结清的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
(2)贷款期限:转换后的纯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
(3)贷款利率:转换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二、东莞贷款转公积金申请流程
1. 资料准备
(1)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
(2)原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合同、贷款明细等贷款证明材料。
(3)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房产证明材东莞贷款转公积金的要求料。
2. 办理程序
(1)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转公积金申请。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材料。
(4)签订贷款转公积金合同。
(5)办理贷款转公积金手续。
三、东莞贷款转公积金优势
1. 降低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利率,通过贷款转公积金,可以降低还款成本。
2. 缩短贷款期限:根据国家政策,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通过贷款转公积金,可缩短贷款期限,减轻还款压力。
3. 提高贷款额度:贷款转公积金后,纯公积金贷款额度可能增加,有助于满足购房者的购房需求。
四、注意事项
1. 贷款转公积金需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否则可能无法办理。
2. 贷款转公积金后,购房者需按时还款,避免逾期。
3. 贷款转公积金后,购房者需关注贷款利率变化,及时调整还款策略。
东莞贷款转公积金政策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一种新的贷款方式,有助于降低贷款成本,减轻还款压力。如果您正面临高利率或贷款期限过长的问题,不妨考虑贷款转公积金。在办理过程中,请务必关注政策要求,确保顺利实现贷款转贷。
(注:本文所述政策及要求仅供东莞贷款转公积金的要求参考,具体操作请以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规定为准。)
现如今大多数人都会购买公积金,有时候就算企业不购买,也会自行购买,因为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划算多了。因此贷款转公积金的条件及资料有哪些?以下是详细的介绍。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
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 房产 已取得当地 房地产 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1、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4、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 二手房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房屋估价报告书》;
6、房屋产权共有权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原商贷所购房屋抵押权证(期房抵押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的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
8、东莞贷款转公积金的要求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东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公积金缴存状态:
借款人在东莞工作,并且在申请贷款时,其公积金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公积金缴存时间: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需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经济收入和偿还能力:
申请人需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贷款保证方式:
申请人需同意提供核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这通常是房屋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无其他未还清债务: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不能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房屋产权证明: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需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商业贷款还款记录:
商业贷款需正常还款满1年(含1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组合贷款限制:
组合贷款(即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组合)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贷款类型限制: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不能包含商业贷款部分。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借款人才能申请将东莞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在申请过程中,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
回答:能转的,但是你东莞贷款转公积金的要求必须是纯商业贷款。
政策依据如下:
商转公所需资料及操作办法
一、 采用先还后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
(一)先申请商转公贷款确认,提供如下资料:
1、申请人填写《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4、商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商贷本金余额的证明文书原件(原商贷银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对账单);
6、用于偿还原商贷的银行卡的还款流水记录(须加盖业务章)原件或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7、抵押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8、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还清商贷后,提供如下资料:
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同意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原件;
2、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原件;
3、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
4、结清证明(原商贷银行提供);
5、抵押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或《东莞市房地产交易鉴证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采用以贷冲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提供如下资料:
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申请表》、《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同意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原件;
2、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4、商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商贷本金余额的证明文书原件(原商贷银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对账单);
6、用于偿还原商贷的银行卡的还款流水记录(须加盖业务章)原件或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7、《房地产权证》、《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或《东莞市房地产交易鉴证证明书》)原件与复印件;
8、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商业
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切实帮助中低收入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困难,规范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若干规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操作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向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以下简称“商贷”,该商贷仅用作购房)、现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偿还其商贷的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转公贷款包括两种办理方式:
(一)先还后贷东莞贷款转公积金的要求方式。已办理商贷的职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同意并出具《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申请人自筹资金还清商贷后,凭《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等贷款材料办理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担保贷款,受委托银行再发放商转公贷款。
(二)以贷冲贷方式。已办理商贷的职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将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的差额提前还清,并办理担保手续后,受委托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受委托银行以及担保公司经办人员共同配合用商转公贷款还清商贷,并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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